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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臺南】心理位移與自我療癒工作坊
開課中心: 【臺南張老師】
開班人數: 12 人
開課日期: 2026年06月20日
結業日期: 2026年06月21日
上課時間: 2026/6/20-6/21
上課地點: 台南市東區崇學路169號4樓 (臺南張老師中心)
課程費用: 新台幣 4500 元
研習時數: 12小時
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
講師介紹:

Ø 姓名:李素芬 博士

Ø 證照:諮商心理師

Ø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諮商心理學博士

Ø 經歷:文化大學心輔系專任助理教授、台北「張老師」資深專任「張老師」、台北「張老師」諮商心理師

 

Ø 現職:國立暨南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專任副教授

Ø 專長:完形治療、情緒焦點治療、溝通分析學派、諮商理論與實務、諮商技術訓練、團體諮商理論與實務

課程介紹:

課程內容

 

「心理位移」乃金樹人教授於2005年提出,是一個本土性的概念。意指內在不同自我狀態的移動。這十多年來有關心理位移之研究皆顯示心理位移有協助個體情緒紓解、增加自我覺察、提升自我接納、促進自我照顧並達到自我安頓等之效益。
   本工作坊穿插運用心理位移書寫法(金樹人首創)、心理位移空椅法(李素芬開創)以及心理位移繪畫法(李素芬、王禹喬開創)等不同方式,協助參與成員進行心理位移自我體驗,內容包括情緒議題心理位移書寫、心理位移空椅法進行自我特質之探索與接納以及運用心理位移繪畫進行悲傷療癒等。歡迎想要透過心理位移更了解、接納自己並進行自我關照以及想更進一步了解心理位移之概念與方法的伙伴來參加。

 

  李素芬博士所推廣的「心理位移」是一種具體的心理探索技術,藉由改變敘說角度,促使心理狀態的變化與提升。 

 

課程目標

  (一)心理位移情緒抒解體驗

(二)心理位移自我覺察體驗

(三)心理位移特質探索與自我接納體驗

(四)心理位移悲傷療癒體驗

課程進行方式概念講解、實務演練。

課程配當表

 

時間/日期

6/20(星期六)

6/21(星期日)

9:30-11:00

情緒壓力議題的心理位移書寫(一)

心理位移空椅法自我探索(一)

11:00-11:15

休息

休息

11:15-12:30

情緒壓力議題的心理位移書寫(二)

心理位移空椅法自我探索(二)

12:30-13:30

中午午餐休息時間

13:30-15:00

心理位移繪畫的體驗(一)

心理位移的療效、機制、與運用

15:00-15:15

休息

休息

15:15-16:30

心理位移繪畫的體驗(二)

心理位移與自我支持與自我慈悲之連結

課程資訊

辦理日期:115年6月20日(六)-6月21日,9:30-16:30,共計12小時。。

課程費用:4,500元(含午餐、研習證書)

辦理地點:臺南「張老師」中心(台南市東區崇學路169號4樓)

參加對象:助人工作者、心理諮商相關系所學生、對此主題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人數限額:最多24人/班(額滿截止,依完成報名繳費的先後順序)

備註說明:

  報名課程請點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25f6954cfc88d901

 

  優惠辦法(擇一使用,本優惠辦法僅適用於本中心所開之課程)

8折】

1.三人以上團報並在期限內完成繳費者

2.一人報名三堂以上者

85折】

於開課日一個月前完成繳費者

9折】

1.持有學生證、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會員卡或救國團終身學習卡

2.兩人團報並在期限內完成繳費者

3.同一人報名兩項課程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

95折】

於開課日一週前完成繳費者

※注意事項: 

●以上優惠辦法擇一使用。

●如有特殊原因需求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請事先來電告知。

 

 

繳費方式

 

●郵政劃撥    
1.帳號:316-40-162
2.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臺南分事務所
 
●銀行轉帳    
1.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臺南分事務所   
2.銀行名稱:台北富邦銀行東台南分行    
3.銀行代號:012  分行代號:7598
4.帳號 821-20-0000-45963

匯款完成後務必填寫繳費回覆表單,以便核對您是否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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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步驟

完成線上報名、完成繳費回覆匯款資訊(報名成功)開課5日前電郵課前通知單

※待1-3個工作天,工作人員確認後將會主動E-mail確認收到款項,如有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未完成繳費不算報名成功唷!

 

 

退費辦法(請先來電/來信告知辦理)
(1)如無法參加此次課程,僅接受退費及轉讓,恕不接受課程轉課之申請。

(2)開課日前第30天以前退費者,得全額退費。
(3)開課日前第29天至前第16天前退費者,收取原價10%行政作業費
(4)開課日前第15天至前第1天申請退費者,收取原價20%行政作業費。
(5)帶狀課程開課後時數未達1/3申請退費者,收取原價50%行政作業費;時數已達1/3()申請退費者,恕不受理退費。
(6)兩日工作坊及一日性課程,於開課當天申請者,恕不接受辦理退費。
(7)憑原統一發票辦理退費(統一發票遺失恕無法辦理退費)。
(8)上述說明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補充說明、暫停或取消辦法之權利。

聯絡資訊

聯絡人:潘小姐

電話:06-2909143分機53

傳真:06-29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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